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招标文件变更及说明
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
第二标段监理招标文件变更及说明
1、原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第二标段(招标编号:PZC2016-3208Ag-61560)监理招标文件中第17页“2.3.1 项目总监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两次获得省级优秀总监的得5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提供的荣誉证书的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2.3.1 项目总监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一次获得省级优秀总监的得2.5分,两次获得省级优秀总监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提供的荣誉证书的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原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第二标段(招标编号:PZC2016-3208Ag-61560)监理招标文件中第17页“2.3.4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两次获得省级优秀监理企业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提供的荣誉证书的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2.3.4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一次获得省级优秀监理企业的得3分,两次获得省级优秀监理企业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以提供的荣誉证书的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教学实验楼新建项目第二标段(招标编号:PZC2016-3208Ag-61560)监理招标文件中第17页“2.3.3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的。每项1分,最多得2分。以提供的业绩合同原件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
招标人: 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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