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心城区城西路贯通工程丹河安置点B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象山县中心城区城西路贯通工程丹河安置点B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5-1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中心城区城西路贯通工程丹河安置点B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6XSZFCG093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中心城区城西路贯通工程丹河安置点B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 |
三、补充事项: | 1、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和第4页中的 (2)其它特定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太阳能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②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太阳能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必须与太阳能制造商名称一致);(4)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更改为 (2)其它特定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太阳能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 ② 太阳能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必须与太阳能制造商名称一致);③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7日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瑞林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附件:093安置点B区太阳能_2016517153950.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