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PTST20160429办公设备及日常食品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及日常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PTST2016042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5881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公设备及日常食品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11_676731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合同包(一):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合同包(二):
1)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必须由经营者参与投标。若企业参与投标,还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企业)
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请出具单位和经营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医院、莆田市秀屿区总工会
采购人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医院、莆田市秀屿区总工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小林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