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教育局(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6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教育局(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5-1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教育局(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6XSZFCG064G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教育局(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实验室设备一批 |
三、补充事项: | 1、原招标文件中第10页中的 在符合用户需求前提下,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更改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瑞林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附件:5.16修改064G象山县教育局(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实验室设备采购-副本_201651610439.doc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