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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路灯、电缆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5-29 10: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CXYC15064、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路灯、电缆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附件商务评分修改为以下内容

1、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满分4分)

A、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情况进行评定,注册资金最多者得2分,次者得1分,第三得0.5分,其它不得分。

B、根据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年限、2014年财务状况及纳税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综合实力进行0-2分评价。

2、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满分8分)

①根据维修响应时间、维保服务内容等,优于招标文件的加0-2分。

②在泉州地区设有维保服务网点得2分,在福建地区(泉州地区除外)设有维保服务网点得1分(如委托售后维保服务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

③免费保修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加2分。

免费保修期满后易损件的价格及维保的收费标准,0-2分评分。

3、业绩(满分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2年以来已完成的同类项目金额达30万元的成功案例:累计金额最多的得3分;累计金额第二的得2分;累计金额第三的得1分,其它或没提供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三、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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