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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东县教育局中小学功能室和幼儿园互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1 17: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中小学功能室和幼儿园互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DGP2016招003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辉、陈晨

项目联系电话:0513-84135848、6850858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县教育局中小学功能室和幼儿园互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4/t20160429_673085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澄清、更正内容:第1处: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中:原: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产品)的供货、运输到如东县境内73所学校(覆盖14个乡镇,18个县直学校)的教室内并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售后服务。现更正为: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产品)的供货、运输到如东县境内105所学校(覆盖县城及14个乡镇)的教室内并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售后服务。第2处: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投标人资质、实力、案例”中(序号第5项):原: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各得1分,共4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得1分,评委根据投标人具有的其他各类有效资质和认证证书情况酌情评分,该项共4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第3处: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二、评标标准“投标人资质、实力、案例”中(序号第8项):原:案例合同的用户应为录播系统设备的最终使用方,代理商之间销售的业绩合同不得分。现更正为:案例合同的用户应为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最终使用方,代理商之间销售的业绩合同不得分。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要求视作相应修改。

 

四、其它补充事宜:

因招标文件内容修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活动时间调整为:样品接收时间: 2016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12:00(过时将拒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5月 25日下午2:30--3: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 25日下午3:00 。 以上调整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更正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如东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施银华、余新星; 联系电话:0513-84131176、845313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建设大厦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辉、陈晨 联系电话:0513-84135848、6850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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