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工作所需环境资源采购项目(第2包:虚拟化许可及集成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工作所需环境资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GSJZCG-2016-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扎西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2260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工作所需环境资源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449045a01544c070aeb1d55
三、更正事项、内容:
第2包:虚拟化许可及集成服务采购,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内容是:第二部分“技 术 部 分”,第六章“项 目 需 求”,“第2包:营改增所需环境资源(虚拟化许可及集成服务)技术要求”中:三、总体要求“3.14提供三年(7*24)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
现更改为“3.14提供2年免费维保服务及3年购买维保服务,共5年技术支持与质保服务”;
(2)原招标文件内容是:第二部分“技 术 部 分”,第六章“项 目 需 求”,“第2包:营改增所需环境资源(虚拟化许可及集成服务)技术要求”中:五、软件及设备采购清单2“三年维保服务”。
现更改为“2年免费维保服务及3年购买维保服务,共5年”;
(3)原招标文件内容是:第二部分“技 术 部 分”,第六章“项 目 需 求”,“第2包:营改增所需环境资源(虚拟化许可及集成服务)技术要求”中:六、“虚拟化软件技术参数要求”,19、“原厂服务”“★提供的软件产品需要提供原厂3年的7×24级别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和原厂工程师提供整体实施规划设计、环境评估、项目部署、以及运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软硬件集成、规划和实施服务及原厂培训等服务,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实施服务确认函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现更改为“★提供的软件产品需要提供原厂2年免费维保服务及3年购买维保服务,共5年的7×24级别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和原厂工程师提供整体实施规划设计、环境评估、项目部署、以及运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软硬件集成、规划和实施服务及原厂培训等服务,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实施服务确认函及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人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平措先生、潘多女士 0891-6839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