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数据备份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10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备份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XBFHJ20160413
采购计划编号:2016NCZ000139W
三、采 购 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陈宏涛 联系电话:18995063790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鹏 沈锋 联系电话:0951-5112357
五、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七、其他要求“ 2、投标方需提供所有设备(存储、虚拟化网关、备份软件、服务器)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
“2、投标方需提供主要设备(存储、虚拟化网关、备份软件、服务器)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原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数据备份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XBFHJ20160413
采购计划编号:2016NCZ000139W
三、采 购 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陈宏涛 联系电话:18995063790
四、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鹏 沈锋 联系电话:0951-5112357
五、更正内容:
原文件中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七、其他要求“ 2、投标方需提供所有设备(存储、虚拟化网关、备份软件、服务器)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
“2、投标方需提供主要设备(存储、虚拟化网关、备份软件、服务器)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原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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