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编号:JHFA2016028-J5)竞标公告更改通知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编号:JHFA2016028-J5)竞标公告更改通知
项目编号:JHFA2016028-J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646569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编号:JHFA2016028-J5)竞标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编号:JHFA2016028-J5)竞标公告
更改通知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审判综合楼二次装修项目(项目编号:JHFA2016028-J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于2016年5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标公告,现竞标公告内容有更改,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一、更正事项、内容:
1、原采购公告第一条“工期:200天(日历天)”更改为:“工期:180天(日历天)”。
2、原采购公告第五条:“购买采购文件,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回执复印件(含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查询函在有效期内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携带原件到场进行核对,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
现更改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的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回执复印件(含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查询函在有效期内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复印件、建造师身份证及2016年1月至3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现场核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并与原件相一致)材料齐备的方可购买”。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新县人民法院
地 址:崇左市大新县民生街31号
联 系 人:潘工
电话:0771-363182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8号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771-6465697
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大新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民生街3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潘工 0771-363182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锦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德天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工 0771-646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