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财政局新建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澄清说明(一)
关于“泰安市财政局新建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
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澄清说明(一)
1.新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备选库中第36页—商务文件—业绩(10分)中:注:①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审计报告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请问需要将10份审计报告原件全部复印胶装在商务文件标书中吗?
答:是。
2.第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招标答疑: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近一年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请问有退休证的人员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有退休证是否不再需要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
答:项目负责人要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近一年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
3.第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投标疑问
(1)“投标人有从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10项以内(含10项)政府部门委托工程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或结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请问其中的“政府部门委托工程”是指那些部门?
答: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单位及项目法人。
(2)投标人有从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政府部门(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否可以相当于委托合同?
答:是。
(3)没有甲方盖章的“工程预算或招标控制价”,是否认可业绩?
答:否。
(4)服务地点:泰安市辖区等。请问是否包含新泰、肥城、宁阳、东平等县市区?
答:不包含。
(5)一个委托合同包含多个工程项目,每个工程项目有独立的审核报告,业绩的数量是按合同还是按审核报告认可?
答:按审核报告。
4.招标文件第16页2.3.5.4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不明确,是否将所有投标资料全部密封在一个封包中?原件资料是否密封?电子版是否单独密封?请明确,如需要分开密封在密封包装外封皮上是否需要写明密封文件名称?
答:投标文件正本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投标文件副本单独密封,原件资料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外封皮上需要写明密封文件名称。
5.招标文件第35页业绩评分部分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审计报告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合同。审计报告书内容太多全书复印一份报告书上百页,能否复印报告书结论部分?
答:复印报告书关键页。
6.招标文件第“53”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注: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近一年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包括: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当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且必须包含缴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缴纳月份、人员变更事项单、缴费金额等信息)、造价师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须有评审部门和人事部门加盖的印章)、预算员证等相关证件。以上均为原件的复印件,投标时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投标时可以只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答:投标时身份证可以为复印件,其他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7.招标文件第“55”页“承诺派出业务人员简历表”后“注:1、每位承诺派出的人员均需填写此表。2、本表后附每位承诺派出的人员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造价师工程师注册证书、预算员证书、职称证(须有评审部门和人事部门加盖的印章)等相关证件。以上均为原件的复印件,投标时未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可。”
答:投标时身份证可以为复印件,其他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8.招标文件第二标段(会计事务所类),3.3.4商务文件部分,承诺派出的业务人员(14分),“是注册会计师的每人得3分”,该处的“注册会计师”可不可以是非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注:注册会计师分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分已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尚未转为执业会员的人员。
答:不可以。
9.招标文件P7“副本七份,分册胶装,其中报价、商务文件胶装成一册,技术文件单独胶装成册。”请问是否分别重新编制目录?
答:技术文件须重新编制目录。
10.本次招标活动中,是否只有副本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评审,请明示。
答:是。
11.P16 2.3.5.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副本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日期。”与P67页所给技术文件副本格式不一致,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日期,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P67页所给技术文件副本格式为准。
12.P18“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标不得出现设标图形”,请问相关工作流程是否能够编制在技术标文件中?
答:可以。
13.第三标段财务审计业务(税务师事务所):一、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注明:“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10项以内(含10项)检查业绩、受财政或税务部门委托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税收收入质量检查业务:评委结合投标人提供业绩的报告类型、业务特点、工作性质、专业类型、工程范围、工程(地点)区域、委托单位类型、审计人员等情况综合打分,以满足财政部门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分散零星、时效性强、标准高、涉及部门多、反应快及实施地、建设地零散等的需要。优:7~10分;良:4~7分;一般:1~4分;评委根据提供业绩情况统筹评价,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注:①须同时提供委托合同原件和检查报告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②委托合同原件和检查报告原件签订日期须都是2013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评分标准中注明:需要提供检查报告原件,但是我们本地区往年参与的税务局的纳税评估和财政局的税收信息质量检查业务,因具体在业务审核中与我们对接的都是直接被审核企业,都是在结束每户的检查时均是企业直接补交上欠税金额即可,没有出具检查报告。请问如果能让委托单位出具参与业务审核的证明是否可以?如果可以开具证明,能否给出涵盖的内容要求,这样有利于投标单位为本次投标做准备。
答:可以,须涵盖项目名称、委托人名称、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
14.入库中介机构开展业务时,投入人员专业须符合委托人的专业要求,如果委托人委托的业务所需专业受托人无法满足时,可另外聘请,费用包含在中介服务费中。
15.招标文件第9页服务期“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中介机构备选库,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变更为“本次入库中介机构备选库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16.第35页评标办法商务文件业绩要求提供咨询合同,有些政府部门委托的业务并没有咨询合同,有报告,可否不用提供合同?
答:不可以,执行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泰安市财政局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xmgl@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财政局: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泰安市财政局新建工程造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澄清说明(一)”,本通知共5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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