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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大方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设备询价延期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10: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大方县财政局文件(方财集采复[2015]075号),受大方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我中心拟对其环境监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从事此类项目生产或经营的厂家或供货商前来报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大方县环境保护局采购环境监察设备。 

  二、文件编号:DFZC-2015-47号。

  三、询价内容:环境监察设备一批(定位仪、摄像设备、取证设备、电脑、打印设备、信息化设备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23.20万元。

  五、资质和其他要求(报名时提供下列资质或资料的复印件预审,原件必须在询价当日资质审查时现场提供,否则取消报价资格):

  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㈢法定代表人参加此次询价活动的,需在询价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此次询价活动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要求:

  ㈠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4日下午4:00;

  ㈡报名地点: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股;

  ㈢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㈣报名时需交纳询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敬告:若因供应商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本次询价活动不能如期正常进行的,本次询价活动的一切损失由该供应商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㈤开户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开户人名称:大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3、开户行帐号:808001040009393

  七、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㈠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付30%,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付60%,剩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后设备如无质量问题则全部付清;

  ㈡交货地点:大方县环保局;

  ㈢交货时间:2015年6月8日以前完成供货。

  八、评审方法:本次询价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完全满足采购内容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金额的1.48%向我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

  九、报价方式:现场一次性报价。

  十、询价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9:30。

  十一、询价地点: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单位及询价组织机构全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㈠采购单位:大方县环境保护局;

  ㈡询价组织机构全称: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㈢询价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先生  廖先生;

  2、电话(传真):0857-5223958;

  3、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公安局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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