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商品质量检测定点机构采购GXZC2015-G3-3706-YLZB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商品质量检测定点机构采购(GXZC2015-G3-3706-YLZB)项目作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第5、投标人相关要求(A、B、C分标)”的第2)点原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认定验收证书(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或资质认定授权证书(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且有效证书的认证项目目录中应包含所投分标中的所有待检商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现更改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认定验收证书【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机构颁发】或资质认定授权证书【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认证认可机构颁发】,且有效证书的认证项目目录中应包含所投分标中的所有待检商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原为:“2015年 5月13日至2015年5月28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3:00~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更改为:“2015年 5月13日至2015年6月12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3:00~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原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年5月29日下午6时0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 2015年6月12日下午6时0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原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现更改为:“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原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 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开标”,现更改为:“本次招标将于2015 年6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开标”。
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771-2618199、0771-2618118 FAX:0771-2621868
邮编:530012 联系人:唐冰、郭春燕
地址: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