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医疗设备采购(LZG16-139)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LZG16-139)
项目编号:LZG16-13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超凤
项目联系电话:0772—326381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0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6-139
三、采购人名称: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普正豪 , 0772-28115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5-10号
项目联系人:卢超凤 联系电话: 0772—326381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5月5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5月6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第五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注明”原为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现更改为:“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二、评定方法”的原内容作废,现更改为: “
1、价格分……………………………………………………………………5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有效评标价为50分。
有效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
(2)某投标人价格分 = ×50分
某投标人有效评标价(金额)
2、技术分……………………………………………………………………20分
(1)货物性能分(满分2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货物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货物性能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基本清楚,没有明显负偏离的,货物综合质量、性能、配置较为一般的(0.1~7分)。
二档:完全符合或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较详细,没有任何负偏离的,货物综合质量、性能、配置同比较好的(7.1~14分)。
三档: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详细,没有任何负偏离且主要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或技术方案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指对货物性能有显著提升)或货物综合品牌、质量、性能、配置明显优于其他投标人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14.1~20分)。
3、财务状况分………………………………………………………………4分
以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以具备审计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复印件为准)。
4、信誉分……………………………………………………………………4分
投标人或者投标产品获得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每得一项得1分。
5、业绩分……………………………………………………………………5分
投标人同类产品2013年以来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含200万)以上的得0.5分,,400万(含400万)以上的得1分[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类别及金额,同一个编号的招标项目有2个(含2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一次]。
(投标时,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委需要核验而投标人无法提供的,该项不予加分。)
6、售后服务分………………………………………………………………15分
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免费保修期限或软件免费维护升级期限、接到通知到达时现场处理故障时间、一般故障承诺解决时间、故障无法排除时的解决方案(是否提供替代品或配件、是否有应急方案等)、是否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回访措施、维护措施、耗材及备品备件优惠措施、维保人员配置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以上因素评定一般(0.1~5分)。
二档:售后服务方案据以上因素评定较好(5.1~10分)。
三档:售后服务方案据以上因素评定同比明显优于其他投标人(10.1~15分)。
7、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产品)2分。(满分2分)
(1)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1分(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
(2)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1分(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普正豪 联系电话:0772-281153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超凤 联系电话:0772—326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