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2016年度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变更公告
泰山区2016年度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
变更公告
1.项目编号: HZZB-2016-032
2.项目名称:泰山区2016年度飞机施药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03日
4.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05月24日09时30分
5.变更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3、项目内容主要内容: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娥、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主要防控区域为泰山区辖区,全区预计作业面积40万亩。
变更为:3、主要内容: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娥、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主要防控区域为泰山区辖区,全区预计作业面积40万亩,具体作业面积以GPS定位测算为准。
原采购文件内容: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5.3投标人须拥有二架及以上固定翼飞机,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要求:飞机飞行效率高、安全,喷药设备先进、采用超低容量喷雾,药液喷洒均匀,防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5.4投标人所使用药品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标准);
5.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防治林业病虫害资质的航空资质法人;
5.3投标人须拥有符合喷药作业要求的载药量≥800kg的固定翼飞机或≥400kg直升机三架及以上,且投标人需拥有飞机所有权或使用权(飞机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民航网站查询为准);
5.4投标人所使用药剂(如:5%杀铃脲、20%除虫脲、苏云金杆菌等)需三证齐全(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标准、农药登记证和生产厂商出具的药品使用授权书);
5.5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飞行作业中无安全事故;投标人近三年内在飞防作业中无次生灾害产生.
原采购文件内容:递交时间:2016年05月24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09时30分;
变更为:递交时间:2016年05月27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7日09时30分;
原采购文件内容: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中:注:第10、11、12项要求提供加盖农药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不要求提供原件。
变更为:15.生产厂商的药药剂使用授权书。
原采购文件内容:轮换用药:为防止美国白蛾、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产生抗药性,根据全市飞防用药情况,投标人所使用药剂应轮换使用,不再单一使用灭幼脲Ⅲ号,应使用除灭幼脲Ⅲ号以外的如杀铃脲等药剂。
变更为:轮换用药:为防止美国白蛾、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产生抗药性,根据全市飞防用药情况,投标人所使用药剂应轮换使用,不再使用灭幼脲Ⅲ号,应使用除灭幼脲Ⅲ号以外的如杀铃脲、除虫脲等药剂,不得任何添加触杀类药剂。
原采购文件内容:运5飞防面积:运5飞机单架次飞防面积按3000亩计算,中标人应以实际飞防面积为结算依据,不得虚报飞防面积,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变更为:药剂用量:每亩喷洒混合药液总量要达到200克/亩以上。超低容量喷雾雾滴数每平方厘米要达到5~20个。脲类药剂每亩使用药剂量要达到30-50克。
原采购文件内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3日16时00分
变更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16时00分
原采购文件内容: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价格部分 | 技术文件 | 商务文件 | 总分值 | |
分值 | 30 | 40 | 30 | 100 |
3.3.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3.3.3 技术文件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文件 40 | 防控目标及对策 | 8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防控目标及防控对策是否完善周到、科学合理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实施方案制订情况 | 1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飞防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周密详实,使用药品是否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标准)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
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 10 | 根据投标人对飞防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完备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
服务承诺情况 | 1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所做出的相关服务承诺,评委酌情打分。 |
3.3.4 商务文件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文件 | 业绩 | 10 | 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单项合同飞防面积达到30万亩及以上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验收合格报告、银行进账单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投入机型 | 7 | 投标人每投入一架直升机(载药量400Kg及以上)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每投入一架大型固定翼飞机(载药量800Kg及以上)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飞机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人员配备 | 2 | 投标人每提供一套飞行机组人员(含飞行员1名、机务人员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飞行执照、机务执照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认证 | 3 | 投标人获得山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甲级资质的得3分,乙级资质的得2分,丙级资质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荣誉 | 3 | 投标人获得2015年度减量施药特色服务企业荣誉证书的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拥有流量监控系统检验报告的得3分。 注: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财务报表 | 2 |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由评标专家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变更为: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价格部分 | 技术文件 | 商务文件 | 总分值 |
分值 | 30 | 40 | 30 | 100 |
3.3.2 价格部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3.3.3 技术文件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文件 40 | 防控目标及对策 | 8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防控目标及防控对策是否完善周到、科学合理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实施方案制订情况 | 1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订的飞防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周密详实,使用药品是否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企业标准)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
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 10 | 根据投标人对飞防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完备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
服务承诺情况 | 10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所做出的相关服务承诺,评委酌情打分。 |
3.3.4 商务文件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文件 30 | 业绩 | 8 | 投标人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国内的同类飞防业绩,单笔飞防合同面积≥20万亩,每个得2分, 最高得8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验收报告原件、银行进账单原件和发票存根原件,五 项缺一项不得分;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把复印件附 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投入机型 | 8 | 投入飞机单架次载药量≥400kg及以上的直升机,每架得1分;最高得4分。 载药量≥800kg及以上的固定翼飞机,每架得1分,最高得8分。 且投标人须拥有投入飞机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须提供飞机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投入机型及单架次载药量依据山东省质量监督管理局2012年颁布的《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技术规程》进行评定。 | |
人员配备 | 6 | 拟投入人员具备森保或者植保类专业技术高工人员, 每人拟投入人员具备森保或者植保类专业技术高工人员, 每人得1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森保或者植保类专业技术高工人员证件原件,不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套飞行机组人员(含飞行员1名、机务人员1名)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飞行执照、机务执照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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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证 | 3 | 投标人获得山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甲级资质的得3分,乙级资质的得2分,丙级资质的得1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技术保障 | 2 | 投标人拥有流量监控系统检验报告的得2分。 注: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
财务报表 | 3 | 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由评标专家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6.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区林业局
地址:泰安市明堂路泰山高科技文化创业园1号楼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18653892287
联系人:杨宪栋
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菲菲
地址:泰安市东岳中学南院院内东侧
E-mail:hongzepaimai999@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511886
7.以上内容更正后招标文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