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目湾电警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目湾电警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5-0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目湾电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6XSZFCG102G | ||||||||||||||||||||
二、项目概况: | 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目湾电警设备采购 | ||||||||||||||||||||
三、补充事项: | 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4时20分整,现调整为:2016年5月23日14时20分整。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货物增加关于交换机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20页): (8)三层交换机
标★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删除第三部分主要设备配置清单中关于元数据库服务器和三层核心交换机型号的描述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6日 |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附件:5-6-2016-102G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目湾电警设备采购_2016561657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