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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一级路两侧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变更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19: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肥城市一级路两侧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变更澄清公告

 

1.项目编号:SDTAFC2016-0057-00               

2.项目名称:肥城市一级路两侧绿化施工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16 年 4 月 28 日

4.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及时间:20 16 年 5月10 日 9 时30 分

5.变更内容:

5.1采购信息内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绿化园林工程项目业绩(施工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绿化园林工程项目业绩(施工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2、原采购信息内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承担的绿化园林工程的奖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绿化园林工程的奖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3、原采购信息内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承担的绿化园林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奖(鲁班奖或同级别的奖项)、省级优质奖(泰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每有一项分别得6分、3分,加至满分为止。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奖项,不重复计分。

本项计分以表彰文件和证书(含日期)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奖项一律不予认可。供应商还须将上述原件资料的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满足上述条件者该项不得分。

变更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承担的绿化园林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奖(鲁班奖或同级别的奖项)、省级优质奖(泰山杯或同级别奖项)的,每有一项分别得6分、3分,加至满分为止。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奖项,不重复计分。

本项计分以表彰文件和证书(含日期)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有效,其它无效。供应商还须将上述原件资料的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满足上述条件者该项不得分。

5.4、原采购信息内容:山东省外施工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文件。

变更为:山东省外施工企业需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验证后,方可投标。

5.5、税费按营改增前计价依据执行(3.28%),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引起变化,结算时以实际税率为准。

5.6、绿化、土建部分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社会保障费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自行扣除。

5.7、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4号

电话:赵局长

联系人:13583887859

6.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玲玲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42号

邮箱:fctianyuan@163.com

电话/传真:0538-328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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