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据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信息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10: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5-03
更正日期:2016-05-05
原公告项目名称:双桥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据加工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诉讼电子档案加工
项目编码:HB2016041610020009
项目联系人:朱明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4-2108108
采购人: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183696
代理机构: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双桥区人民政府公寓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108108
更正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由“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更改为“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由“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6日”更改为“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9日”、开标时间由“2016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更改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CDSQCG20160026J
更正日期:2016-05-05
原公告项目名称:双桥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据加工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诉讼电子档案加工
项目编码:HB2016041610020009
项目联系人:朱明阳
项目联系电话:0314-2108108
采购人: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183696
代理机构: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6号双桥区人民政府公寓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108108
更正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由“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更改为“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由“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6日”更改为“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9日”、开标时间由“2016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更改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备注:采购项目文件编号:CDSQCG20160026J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