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电梯
二、项目编号:DYZCZ2016-2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4日
四、采购人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76号
联系方式:0546-7158050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219
六、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投标人应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七)款第1项(第9页)
原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更正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投标人应提供的资信证明第(七)款第3项(第9页)
原内容: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更正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条第二款第7项第(1)小项(第20页)
原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更正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条第二款第7项第(3)小项(第20页)
原内容: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更正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条第五款第4项(第29页)
原内容:投标人2013年以来完成的类似政府采购项目(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且至少控制系统、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五大部件进口),金额在24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打分以单个采购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合同中能体现采购的电梯品牌及控制系统、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五大部件为进口,并提供该五大部件的报关单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单个采购项目报关单复印件)
●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业绩的,必须同时提供政府采购公告(网上打印件或报纸原件)、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采购合同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更正为:投标人2010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采购项目(与本次所投品牌一致,且至少控制系统、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五大部件进口),金额在24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项目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打分以单个采购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合同中能体现采购的电梯品牌及控制系统、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五大部件为进口,并提供该五大部件的报关单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单个采购项目报关单复印件)
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答疑有关事项安排(第14页)
原内容:2016年4月21日17:00时前,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报市采购中心,同时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市采购中心(邮箱地址:dyscgzx3@163.com);2016年4月26日14:00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召开招投标预备会议及组织答疑,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发现招标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等内容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在书面答疑材料中提出。
更正为:2016年4月29日11:00时前,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报市采购中心,同时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市采购中心(邮箱地址:dyscgzx3@163.com);2016年4月29日14:00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召开招投标预备会议及组织答疑,就有关问题统一口径、标准,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发现招标文件中质量技术要求、标准、参数等内容存在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在书面答疑材料中提出。
7、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三条(第1页)
原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9时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9时
8、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开标时间及地点(第16页)
原内容:2016年5月12日9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六开标室(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建设交易中心)开标。2016年5月12日9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建设交易中心)一楼第六开标室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
更正为:2016年5月17日9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三开标室(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建设交易中心)开标。2016年5月17日9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建设交易中心)一楼第三开标室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9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