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5〕104201号-关于GW2015-1042项目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18: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拟投标人:
现对GW2015-1042水晶湖郡B区(一期)地下室车库环氧地坪漆施工及交通设施制作安装工程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款“环氧地坪设计要求表”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区域名称 | 规格等要求 | 材料及施工要求 |
1 | 停车区域 | 总厚度1.5mm 颜色:豆蔻绿 39GY07 | 1、选用无溶剂环氧树脂;2、环氧树脂符合消防等级B1级要求;3、环氧树脂最好满足无生理毒害要求;4、表观平整度误差 |
2 | 行车道区域 | 总厚度2.0mm 颜色:海灰75B05 | |
3 | 连道、停车位以外区域 | 总厚度1.5mm | |
4 | 坡道区域 | 5.0mm厚耐紫外线树脂砂浆止滑无震动坡道地坪 |
注:各分层厚度设计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二、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3.7条款修改为:为配合产权面积测量,在不具备地坪漆和车位线施工的条件下,采取临时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在编制控制价时已计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中标后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5000元。
三、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5年6月10日上午9:15时(北京时间)。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经办人:郑小姐,0592-2279311。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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