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人民医院被服洗涤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澄清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被服洗涤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5〕292号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5年5月14日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
经办人名称: | 张丙钊 |
联系电话: | 0769-22317363-8116 |
澄清公告日期: | 2015年5月27日 |
备注: | 下述内容,作为采购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采购文件执行。 |
澄清内容:
一、删除以下条款:
(1)用户需求书第五款(十一)
★2.3 洗涤场所工作区域内清洁区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表2的要求,需提供市级疾控中心的检测报告,至少每年一次。
表2 洗涤场所工作区域内清洁区的卫生条件
项目 | 室内空气 | 清洁区台面 | 工作人员手 |
细菌菌落总数 | ≤2500cfu/立方米 | ≤5cfu/平方厘米 | ≤5cfu/平方厘米 |
致病微生物 | 不得检出 |
(2)合同条款第七款(十一)
2.3 洗涤场所工作区域内清洁区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洗涤场所工作区域内清洁区的卫生条件
项目 | 室内空气 | 清洁区台面 | 工作人员手 |
细菌菌落总数 | ≤2500cfu/立方米 | ≤5cfu/平方厘米 | ≤5cfu/平方厘米 |
致病微生物 | 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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