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高速大队指挥室租赁光纤线路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5:2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5月22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公安局高速大队指挥室租赁光纤线路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现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部分/三/6”中内容:
质保期(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正式开通之日起。
现更改为:
质保期(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正式开通之日起。
2.原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更正公告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报价。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643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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