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部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JJS2015-020)电子化招标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5: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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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容环卫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按照九江市政府采购办浔购2015B122-1001、浔购2015B122001号文批复,对八里湖新区部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点注意事项中第2条:“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可获得1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变更为:“本项目按照标包1、标包2的顺序举行开标会,已获得标包1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标包2的评审中只计取报价得分。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包的投标,但最多可获得1个标包的中标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技术要求》第二点第6条员工劳动保障要求:“(2)中标单位支付工人的正常工作工资(不含福利、加班工资)不低于现行九江市环卫工人工资标准的110%,以保障工人的合理报酬。若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环卫工人的工资按比例同步增长,增长部分由中标单位提出,采购人核实后给予增补。中标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
变更为:“(2)中标单位支付工人的正常工作工资(不含福利、加班工资)不低于现行九江市环卫工人工资标准(现行工资标准为1525元/月)的110%,以保障工人的合理报酬。若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0%及以上时,环卫工人的工资按比例同步增长,增长部分由中标单位提出,采购人核实后给予增补;若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未达到10%时,则由中标单位承担增长部分,采购人不给予增补。中标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
采购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市容环卫局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局八楼招标代理中心)
邮编:332000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92-8983328、13576247890
传真:0792-8983575
电子邮箱:JJDL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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