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公安局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6: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YZ2015084206155C2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公安局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公安局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采购(三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YZ2015084206155C2;
2.2 采购内容:
滇中新区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投保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每年6月10日前完成参保范围内所有人员的投保,保险为一年一保,本次采购的投保期限为5年。
2.4 投保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理赔周期:接到理赔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理赔手续。
3.1谈判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谈判申请人若为分支机构,必须是获得独立法人授权并已在昆明市内有常驻机构。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恕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3.4须具备类似投保经验,并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3.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0室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1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2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人: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崔宇波、刘羽飞、康毅
联系电话:0871-65312711
传真:0871-65324337
邮箱:11499044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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