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公园、张边等四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及相关部门: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的西南公园、张边等四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15012)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 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评审内容,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部件是进口产品的,必须提供该进口部件的进口报关单或海关进口的关税证明等证明文件,否则进口部件证明无效。
二、 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产品专利”评审项目修改为“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获得国家专利的得2分,其余得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三、 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评审内容,“销售业绩”评审项目修改为“所投16吨拉臂钩车有同类型销售合同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为4分;所投交叉双缸垃圾压缩机有同类型销售合同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为4分;所投12立方米垃圾集装箱有同类型销售合同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为1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还须提供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会对业绩进行核对,如发现作假,则该业绩无效。不能提供业绩的不得分。”
四、 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评审”和“技术部分评审”,均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要把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一并递交,以备核查。若没有提供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则对应评审项目可作零分处理。所有原件无需密封,各投标人需自行编制原件备查清单目录(要求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自备能装下其原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数量后当场密封,并在密封袋上面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原件及原件备查清单目录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原件数量。核对完毕,由招标代理和投标人双方在核对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核查结果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备查。其他在核查过程或核查后提供的原件均被视为超过时间规定期限而提供的,不能对核查结果作出任何影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岗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778372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7744838
电子邮箱:fssszhaoxin@163.com
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