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理化实验室(含环境卫生)装修工程(GXZC2014-G2-3843-KWZB)补充及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理化实验室(含环境卫生)装修工程(GXZC2014-G2- 3843-KWZB)有如下补充及更改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条款有如下补充内容:
现将“通风系统验收标准”发布,原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相关指标与此“通风系统验收标准”有冲突与不符的,以此“通风系统验收标准”为准。
通风系统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
JG/T-2007 《实验室变风量排风柜》
GB/T 16758-200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JB/T 6412-1999 《排风柜》
GB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 1462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检测方法》
GB/T10178-2006 《工业通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按照上述验收依据和参考标准,采购人根据某些实验室特定使用工况,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验收条件作为本项目通风系统验收合格的依据。
1、在全部排风系统同时开启并置于最大排风量的情况下,每个排风柜(1.5m)排风量均能达到2200m3/h以上,排风柜(1.8m)排风量达到2800m3/h以上,并可手动调节和单独关闭任意一台排风设备,可手动调节排风柜的排风量。
2、面风速精度与均匀性实验
2.1 每个通风柜面风速0.5∽0.8m/s可调。
2.2对于变风量排风柜,其特点就是尽管改变拉门的位置,但总是维持恒定面风速来控制气体污染物的溢出,因此在全部排风系统同时开启的情况下,以0.6m/S面风速为实验,分拉门50%开度、100%开度两种工况测定每台通风柜面风速,能保持面风速0.6m/S±10%范围。
2.3按JG/T 222-2007变风量排风柜5.1.6要求,分别设定面风速为0.5m/S、0.60m/S、0.75 m/S,按JG/T 6412-1999测量面风速,变风量排风柜的面风速应分布均匀,最大及最小风速与算术平均风速值的偏差小于15%。(测试时在距排风柜1.5米范围内应无超过0.1m/秒的横向气流干扰)。
3、固定排气罩技术要求如下:
3.1光谱类仪器原子吸收室、原子荧光室仪器上方每个排气罩排风量要求1200m3/h以上,其他房间大型仪器排气罩排风量要求600m3/h以上。
3.2 所有前处理室每个排气罩(1.2m×0.6m)排风量要求1300m3/h以上,排气罩(0.6m×0.6m)排风量要求600m3/h以上。14B02房每个桌上型集中罩排风量要求1300m3/h以上。
3.3每个试剂柜排风量要求 100~150m3/h。
3.4 14A05房ICP-MS仪器排风系统在仪器排风口(两个外径6.1 cm风管)的风速应具备不小于10m/s的能力;14A06房ICP-MS仪器排风系统在仪器排风口(两个外径10 cm风管)排风量需要73-108 L/Sec(9~12m/s)流量的排风。
4、在全部排风系统同时开启并设置面风速为0.6m/s的情况下,通风系统使用终端(每间实验室作业场所)在不同工况下排风噪音应控制在调节门关闭状态时小于58 dB(A);正常测试状态时(调节门开启400mm高度时)噪音小于62dB((A);紧急状态时(排风量处于最大情况下)噪音小于70dB((A)。
5、除排风柜和排气罩以外,每个实验室顶部都安装排风口,排风量符合每个房间换气次数不低于12次/h.
6、每实验楼层送新风量达到20000 m3/h(所有分布有通风柜的房间不用考虑空调新风送风条件下)。
二、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评审标准及办法及第八章评标办法的类似工程 “指2008年以来完成实验室装修类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核定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工程”更改为“指2008年以来完成实验室装修类合格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请按上述补充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联 系 人:余 静
电 话:0771-2023805
传 真:0771-202610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