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电梯
二、项目编号:DYZCZ2016-2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4日
四、采购人名称: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东营市府前街76号
联系方式:0546-7158050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更正内容:
原内容: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投标人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更正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四)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投标人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七、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9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