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经济贸易局状元谷跨境贸易电商监管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状元谷跨境贸易电商监管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GZ00CL43)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或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五章用户需求关于(一)X光同屏比对检测及分拣系统的第7点“7.电控控制系统控制设备条码阅读器能扫描物流快递公司各类运单的条码。”更正为:“7.电控控制系统控制设备条码、二维码阅读器能扫描物流快递公司各类运单的条码、二维码”。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五章用户需求关于(一)X光同屏比对检测及分拣系统新增第10点和第11点,内容分别为:“10.每套X光同屏比对检测及分拣系统都需开发与广州电子口岸系统及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11.每套分拣系统都能按照查验部门不同的布控指令,分别将物品输送到海关查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验区、公共查验区和放行区等不同区域。”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五章用户需求关于(三)行包放射性监测系统的技术参数新增第26点,内容为“26. 安装在分拣系统输送带上的指定位置,对通过行包实施有效监测。”
4.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五章用户需求关于付款方式第4点“剩余合同总价的1%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更正为:“剩余合同总价的1%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扣除应得的补偿后,余额在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
5.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三章投标邀请第9点中的关于“9.1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三章投标邀请第10点中的关于“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23日14 :00~14:30” 更正为:“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29日14 :00~14:30”;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第三章投标邀请第10点中的关于“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14:30”,更正为:“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14:30”。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经济贸易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
采购人电话:020-8237843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陈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电话:020-8765 1688-146/132 传真:020-8765 1698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