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给排水建筑结构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市采中信字[2015]144号
现将给排水建筑结构工程(市采公字[2015]12号)招标项目之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发布编号及日期
1.1发布编号:市采中信字[2015]16号;
1.2发布日期: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2.原招标延期公告发布编号及日期
2.1发布编号:市采中信字[2015]47号;
2.2发布日期: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3.澄清事项
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条“投标文件构成”第10.1款“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商务部分”内容中增加“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以与文中前述内容对应。
4.更正事项
4.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邀请函”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增加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
(2)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
(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任意一种);
(4)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无违法记录声明;
4.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供应商须知”第10条“投标文件构成”第10.1款“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第(一)项“商务部分”中增加要求:
(1)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会计报表等)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2)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社保金交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5)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附件1);
4.3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投标保证金”第12.1款、12.2款更正为:
1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12:00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过错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一旦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过错行为而蒙受损失,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账、支票倒送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4.4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开标前)要求递交“账户信息函(内容见附件2)”并换取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
4.5 项目概况与工程内容更正为:根据地震局的要求,体育公园设置为抗震应急紧急避难场所,现有的厕所不能满足应急需求,需要增设1#、2#两个暗式排污坑;现有的储水池不能满足应急需求,需要增设一个储水池;同时增设1#、2#两个垃圾中转站。更正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另附。
4.6开评标时间变更为
投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 上午8:30-9:00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9日 上午9:00整
5.关于本项目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 话:(0354)3038399
电子邮箱:jzzfcgzyg@163.com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 “执法制服(市采公字[2015]38号)”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账户信息函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来我中心换取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时,同时提交此函。我中心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