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局文物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关于广东省文物局文物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ZSW14150FG4158)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资质要求原因,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P2-2页
1、投标人须是已报名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在注册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现更正为:
1、投标人须是已报名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更正日期:2015年4月13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文物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zswbc.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3592216-83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359541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我司已收到此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确认该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签收处: (签字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