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亮化工程LED灯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亮化工程LED灯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采购具体情况,采购人要求就2015年4月8日发布的《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亮化工程LED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YCG15-12)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5、投标人必须具有工民建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八、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增加:工民建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含三级)。(带原件核查)。
二、原招标文件第3页 “二、★投标人资格”,增加:5、投标人必须具有工民建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三、原招标文件第26页 “附表3:商务评分表”更正为下表: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分值 | 投标人A | 投标人B | |
商务响应程度 | 投标文件对商务响应程度较好的得5分,同比次之得3分,较差的得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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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与综合实力 | 根据投标人的生产经营能力、注册资金和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在招标项目专业领域具有的技术实力,获得的荣誉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第一名6分,其它依次递减2分,递减到0分为止,同等情况允许同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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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评价合格投标人最近二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状况。优的3分;良的2分;一般的1分,评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同等情况允许同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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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评标委员会评价合格投标人在2013年1月至今在招标项目该领域所负责的同类项目的经营经验,已完成此类项目,每完成一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同等情况允许同分。(提供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为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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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规模 | 投标人在2014年纳税规模达100万至500万得2分,500万至1000万得5分,1000万以上得8分。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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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评标委员会评价合格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周全,服务机构是否方便快捷,响应是否迅速,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各投标企业的服务情况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评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分,类似方案允许同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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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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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更新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