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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九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GS(GL)2015001GLC(补充通知三)及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0 09:5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灵川县九屋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GS(GL)2015001GLC(补充通知三)及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4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10日

 

变更事项: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9时00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顺延。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预算经灵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陆佰壹拾伍万壹仟肆佰伍拾肆元捌角玖分 (¥6151454.89元)【其中:预算价5281547.48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14441.71 元,规费346871.29元(其中:建安劳保费288334.26元,其他:58537.03),税金 208594.41元】。

    根据审核结果总造价¥6151454.89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6%作为入围条件。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上限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3、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苏红辉  联系电话:0773-6820198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吕迎贤    联系电话:0773-8989088  13152584904

地址:桂林市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

                   招投标管理部门: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5年4月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灵川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灵川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红辉0773-682019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中隐路9号广源国际社区17栋3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迎贤0773-898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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