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5〕-103501号关于GW2015-1035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机房建设项目的澄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4-10 14: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厦公采〔2015〕103501号
关于GW2015-1035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机房建设项目的澄清通知
各有关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GW2015-1035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机房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技术因素评分标准4-1-(1)修改为:“(1)智能化施工五大员配备情况: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配置齐全,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三、招标文件技术因素评分标准4-1中的“高级项目经理”指的是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
四、商务因素评分标准2-3中的“2012年以来”指的是
五、关于机房内的吊顶材料选型要求,招标文件附件一与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的描述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附件一的要求为准,即机房内的吊顶选型要求为1200*300*0.8明龙骨铝合金微孔。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