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市医院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市医院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24-15180149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3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10日
变更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福建省长乐市医院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4-15180149)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一)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和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2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1原“3、直流电压:348VDC”更改为“3、直流电压:348-372VDC”;
2、招标文件第22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1原“9、延时4小时蓄电池组:配套12V,120AH,145节,含5台A-32电池箱”更改为“9、延时4小时蓄电池组:配套12V,120AH,145-155节,含5台A-32电池箱”;
3、招标文件第23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1原“12、不间断电源内部供电电源必须设计为双电源板,采用3×2冗余逻辑电源设计”更改为“12、不间断电源内部供电电源必须设计为双电源板”;
4、招标文件第23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1原“23、在报价时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更改为“23、在报价时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等证书”;
5、招标文件第23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2原“3、直流电压:348VDC”更改为“3、直流电压:348-372VDC”;
6、招标文件第24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2原“9、延时2小时蓄电池组:配套12V,100AH,58节,含2台A-32电池箱”更改为“9、延时2小时蓄电池组:配套12V,100AH,58-62节,含2台A-32电池箱”;
7、招标文件第24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2原“12、不间断电源内部供电电源必须设计为双电源板,采用3×2冗余逻辑电源设计”更改为“12、不间断电源内部供电电源必须设计为双电源板”;
8、招标文件第24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2原“23、在报价时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更改为“23、在报价时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等证书”;
9、招标文件第25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3原“17、在报价时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更改为“17、在报价时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等证书”;
10、招标文件第26页“2.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中品目号1-4原“17、投标人需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更改为“17、投标人需提供不间断电源泰尔认证、ISO9001、ISO14001等证书”;
11、本项目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医院
地 址:长乐市十洋村建设路13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050272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庄香东、黄鸿彬
联系电话:0591- 38872249、87600347
2015年4月10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长乐市医院
采购人地址:长乐市十洋村建设路1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先生、137050272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香东、黄鸿彬 0591- 38872249、8760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