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乐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GLJYGC2015009)更正公告(一)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7页“10.1.2 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15% 以上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递交上述下限差额部分单位现金支票(收款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低标履约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被推荐人中标后,低标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前存入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银行账户,否则,其中标无效。……。改为“10.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15% 以上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上述下限差额或以上的人民币,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到达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三多路支行;帐号:4500 1635 5140 5050 3208。作为低标履约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低标履约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原帐号退回投标单位(无息)。……。
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投标人未递交以上有效证件原件进行验证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3、招标文件第12页增加“3.5.11 经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
4、招标文件第21页详细评审标准第4条评标合理低价(二)“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将前五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人在5家以上10家一下的……”更正为(二)“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将前五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人在5家以上10家以下的……。”
5、招标文件第76页增加“(十四) 经龙胜各族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同时在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中增加相应的评审标准)
6、招标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第97项,项目编码:桂011702064001项目名称:沟盖板、井盖板、井圈模版制作安装的计量单位为:“m³”。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4月24日9时30分。
8、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