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电力增容工程公开招标采购的变更通知(二)
各供应商:
2015年3月23日起,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电力增容工程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2015(2014)-23-4-G)”招标文件有下列变更内容:
一、新增第二包80KVA变台。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根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设立犬只留检机构,收留流浪犬只、养犬人送交的犬只和依法留置或者没收的犬只"。我局拟在晋源区姚村镇黄楼村已关停的复兴煤矿原址上建设"太原市公安局犬类留检站",因复兴煤矿的变压器已报停多年,现需重新安装一台80KVA的变台,确保留检站内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2、项目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黄楼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送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供电部门备案;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工程师职称。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凝露试验报告及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鉴定证书。 (三)、技术要求及具体需求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含电力部门一切相关手续及费用)。 2、质量要求: 合格 3、要求工期: 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验收合格并通电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黄楼村,已关停的复兴煤矿原址,本项目自行现场勘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负责办理送电手续。 3、太原市公安局犬类留检站80KVA变台安装项目经费已经过市财审中心审核,该项目不再追加任何项目资金。 4、中标方向太原市公安局犬类留检站提供施工进度及有关施工资料,竣工资料。 5、符合供电部门要求,严格按照太原市公安局犬类留检站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自检,按部颁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定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6、在施工中,由于中标方原因,造成其工作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 7、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依照部颁验收规范及图纸说明书、有关设计文件执行。 8、质量检查及验收方式: (1)开工后太原市公安局犬类留检站将委派监理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如检查出现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解决。 (2)中标方要认真执行设计施工规范,严把质量关,加强自检,确保工程质量。 (3)最终以太原市供电局验收合格为准,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9、质量保证:本工程设备及施工质量的质保期为一年,终身维修,如质保期内出现设备和施工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质保期结束后,如施工产生的质量出现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维修,使用单位按成本价与中标方进行结算。 10、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后,通过供电局验收并通电后支付总货款95%,剩余总货款5%在通电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六个月无质量技术问题后付清。 联系人:赵红光 电话: 13834201331 地址:侯家巷19号 邮编: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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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至:201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日除外)。
三、投标时间延至:2015年4月30日上午08:00—09:00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延至: 2015年4月30日 上午09: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路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