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9 09: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4月8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照明灯具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现作如下更正:
1.删除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部分/一、供应商资格/4” 中内容,即取消“项目中的LED灯管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5〕43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这部分内容作为供应商资格。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通知书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更正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报价。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4-83938238
传真:0754-83938389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广播电视中心
邮编:51502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