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排渍泵站潜水泵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排渍泵站潜水泵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和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排渍泵站潜水泵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GDJZ2015-H007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0211-000275)采购金额为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所以投标人资格条件修改如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为轴流泵制造商或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及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4)。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活动后,如果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情况下才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原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只有当有大型企业参加投标的情况下才进行价格折扣。所有投标单位都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不进行价格折扣计算。
同时延长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2015年4月14日。
其他不变。特此告知。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市政维修站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