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民政局2015年米面油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灵财(采)2015024号
二、采购文件编号:NCZ/WX150325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灵武市民政局2015年米面油采购
四、采购人名称:灵武市民政局
联系人:藏英 4027467/13995390768
五、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宁夏汽车大世界三层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首次公告标题:政府采购灵武市民政局2015年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八、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3月30日
九、开标时间:2015年4月22日13时30分
十、现变更内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 章)。
4.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7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人是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资格。
4.9提供近半年检测报告(原件)
4.10投标人与采购人联系组织现场勘察,提供勘察证明(备原件)。
(2)19.6 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人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共45分 | 若投标人有效报价>5家的,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将剩余投标报价算术平均;若投标人有效报价≤5家的则将剩余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以上述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2%扣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2%扣1分,扣完为止。 |
35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12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 |
企业 规模 | 13分 | 一、注册资本:(3分) 1、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得3分; 2、注册资金在2500万元-5000万元(含2500万元)得2分; 3、米、面供应商注册资金在2500万元以下得1分; 二、1、2标段企业有效原料仓容达(3分) 1、有效原料仓容达到60000吨(含60000吨)以上得3分; 2、有效原料仓容达到30000吨-60000吨(含30000吨)以上得2分; 3、有效原料仓容在30000吨以下得1分; 3标段企业有效原料仓容达(3分) 1、原料仓储能力为4万吨,成品油储备能力为5000吨以上得3分。 2、其他不得分 三、1、2标段年生产能力(2分) 1、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0吨以上(含60000吨)得2分; 2、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0吨以下得1分; 3标段年生产能力(2分) 精炼食用植物油1万吨(含1万吨)以上且压榨原料在1.5万吨(含1.5万吨)以上的得2分 四、1、2标段产品资质证书(5分) 1、具有质量管理GBISO9001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ISO22000认证证书的得1分; 3、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资质证书的得1分; 4、具有中国驰名商标及国家名牌产品的得1分; 5、获得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得1分; 不具备以上产品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3标段产品资质证书(5分) 1、具有质量管理GBISO9001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ISO22000认证证书的得1分; 3、获得国家或自治区龙头企业的得3分; 不具备以上产品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 |
样品分 | 5 | 包装完整、符合食品包装且完全达到技术要求的得5分;包装不完整、不符合食品包装要求且不能完全达到技术要求的得1-3分; | |
3 | 依法纳税 | 5分 | 近两年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材料(以缴纳证明原件为依据)有一项给1分,有二项给3分,有三项给5分。 |
4 | 类似业绩 | 5分 |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
5 | 售后服务 | 10分 |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在灵武当地至少有五家以上服务机构的得10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5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3分,无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3)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3时30分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十一、现变更内容为: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备原件审核);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
4.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4.7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人是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具备清真食品准营资格。
4.9提供近半年检测报告(原件)”
(2)19.6 评标细则:
序号 | 评分人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共45分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45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45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
35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12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 |
企业 规模 | 13分 | 一、注册资本:(3分) 1、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得3分; 2、注册资金在2500万元-5000万元(含2500万元)得2分; 3、米、面供应商注册资金在2500万元以下得1分; 二、1、2标段企业有效原料仓容达(3分) 1、有效原料仓容达到60000吨(含60000吨)以上得3分; 2、有效原料仓容达到30000吨-60000吨(含30000吨)以上得2分; 3、有效原料仓容在30000吨以下得1分; 3标段企业有效原料仓容达(3分) 3、原料仓储能力为4万吨,成品油储备能力为5000吨以上得3分。 4、其他不得分 三、1、2标段年生产能力(2分) 1、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0吨以上(含60000吨)得2分; 2、年生产能力达到60000吨以下得1分; 3标段年生产能力(2分) 精炼食用植物油1万吨(含1万吨)以上且压榨原料在1.5万吨(含1.5万吨)以上的得2分 四、1、2标段产品资质证书(5分) 1、具有质量管理GBISO9001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ISO22000认证证书的得1分; 3、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资质证书的得1分; 4、具有中国驰名商标及国家名牌产品的得1分; 5、获得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得1分; 不具备以上产品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3标段产品资质证书(5分) 1、具有质量管理GBISO9001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ISO22000认证证书的得1分; 3、获得国家或自治区龙头企业的得3分; 不具备以上产品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 |
样品分 | 5 | 包装完整、符合食品包装且完全达到技术要求的得5分;包装不完整、不符合食品包装要求且不能完全达到技术要求的得1-3分; | |
3 | 依法纳税 | 5分 | 近两年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材料(以缴纳证明原件为依据)有一项给1分,有二项给3分,有三项给5分。 |
4 | 类似业绩 | 5分 | 近三年每有一项同类货物或服务业绩的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
5 | 售后服务 | 10分 |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在灵武当地至少有五家以上服务机构的得10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5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3分,无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3)“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时30分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十二、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灵武市民政局 藏英 联系电话:13995390768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夏志瑜 联系电话: 0951-5155668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0951-5556008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联系电话:0951-5556012/5556013
1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民政局 藏英 4027467 13995390768
地 址:灵武市健康街
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杨霞 18809519556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宁夏汽车大世界三层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