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交通信号灯四期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现对2015年3月25日公告的编号为NHGP20150052G0046的南海区交通信号灯四期维护服务采购(分包一、二)内容作以下修正:
一、修改内容
1、分包一、二技术部分中的技术力量评分规则:“技术人员中,技工或助工每1人得2分,技师或中级工程师每1人得3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每1人得5分,最高得12分。(技术人员要求提供职称、资质证明,并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技术人员均可计算)”修改为:“技术人员中,技工或助工每1人得2分,技师或中级工程师每1人得3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每1人得5分,最高得12分。(技术人员要求提供职称、资质证明,并提供2014年至2015年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技术人员均可计算)”。
2、分包一、二商务部分中的城市交通信号灯维护管理或安装信号灯工程业绩评分规则:“(1)2012年至今承包城市交通信号灯维护管理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或以上得6分,300万(不含)~100(含)万得3分,100万(不含)以下得1分。(2)2012年至今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或以上得4分,300万(不含)~100万(含)得2分,100万(不含)以下得1分。(以业绩合同主体内容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修改为:“(1)2012年至今承包城市交通信号灯维护管理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或以上得6分,300万(不含)~100(含)万得3分,100万(不含)以下得1分。(2)2012年至今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或以上得4分,300万(不含)~100万(含)得2分,100万(不含)以下得1分。(维护管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完工证明为准,安装信号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3、分包一、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维护人员应持有效电工进网证;”修改为:“1)维护人员应持有效的电工证;”
二、本项目有关时间变动
1.获取采购文件:
原为:“2015年3月25日16:00至 2015年4月16日9:30期间登录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变更为:“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4月21日15:00期间登录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响应的反馈信息:
原为:“2015年4月16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变更为:“2015年4月21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投标截止时间:
原为:“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4月16日9:30前(北京时间)传到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变更为:“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4月21日15:00前(北京时间)传到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4.开标时间:
原为:“定于2015年4月16日9:30(北京时间)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变更为:“定于2015年4月21日15:00(北京时间)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三、 其他条件以原公告为准。
注意:请各供应商登录南海区政府采购电子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由于有关时间发生调整,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新的招标文件名称)”,使用新的加密规则,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请各供应商于2015年4月21日15:00前,登陆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投标答疑查询环节下载修正/澄清通知书,并盖单位公章后回传致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回传的,视同已收到修正/澄清通知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210332
传真号码:0757-81210348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