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合浦金镰投资有限公司合浦龙腾路一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合浦龙腾路一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TFWZB-2015-029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3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4月02日
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7条款3.2.2投标报价中的“1. 投标报价按桂价费〔2007〕159号、桂价费〔2011〕55号文收费标准计算,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现更改为“1. 投标报价按桂价费〔2007〕159号、桂价费〔2011〕55号文收费标准计算,投标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同时,投标报价不得超过370万元。”
2、原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P31的条款“5.2.1的监理酬金计算方法:监理酬金下浮系数为 %,本工程建安部分投资额暂定 万元,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为 万元。监理酬金包含施工全过程监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及因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所产生的监理费用。监理酬金以最终工程结算造价为计费基数,按《桂价费〔2007〕159号》文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收费基价乘以[1-下浮系数]进行计算。”现更改为“5.2.1的监理酬金计算方法:监理酬金下浮系数为 %,本工程建安部分投资额暂定 万元,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为 万元。监理酬金包含施工全过程监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及因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所产生的监理费用。监理酬金以最终工程结算造价为计费基数,按《桂价费〔2007〕159号》、《桂价费〔2011〕55号》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收费基价乘以[1-下浮系数]进行计算,监理费最终结算总造价不超过370万元。”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现更改为:“2015年4月17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海市合浦金镰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工业园创业大道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剑鸣 0779-702669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广场商业步行街1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汝振 0779-720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