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洗车及扫路车招标项目(招标编号:KPCG2015-003)”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15: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 将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二、技术要求”包组B(扫路车)中 “(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汽车底盘发动机和副发动机”中“排放符合国Ⅴ排放标准”的要求更改为“排放符合国Ⅳ排放标准”。
二、 将各相应包组的原定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分别作如下更改:
1、将包组B(扫路车)的原定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5年4月2日起延迟至2015年4月9日。
2、将包组B(扫路车)的原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5年4月2日起延迟至2015年4月9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3、将包组A(清洗车)、包组B(扫路车)的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9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均更改为“2015年4月17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
4、将包组A(清洗车)、包组B(扫路车)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9日10:00时(北京时间)”均更改为“2015年4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