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工程项目部门采购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12: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兰州市公安局现对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项目第二包配电室建设部分(项目编号:兰财采2014B-139-2)由原公开招标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首次公告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因采购方式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原公开招标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价格:2015年4月1日-4月3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不寄售),凡现场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和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所属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资质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委托函,未提供者不予报名,售后不退。
三、谈判文件发售地址: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302室)。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
2、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甘肃省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使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六、谈判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
七、谈判地点:兰州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室(304室)
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人:纳玉鹏 电 话:0931-8718158
兰州市公安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