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西李铺城市棚户区改造(吉兰庄南区)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西李铺城市棚户区改造(吉兰庄南区)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15-3-1-0005
采购人名称:迁安安科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孔令森 1871287625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637224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联系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372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迁安市祺安大街南侧,迁擂公路东侧,规划道路北侧。总用地面积49465.8m2,共建11栋多层住宅。可建成住房588套,全部为105㎡户型。住宅楼采用砖混结构形式。本项目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A、B两包进行招标,A包4—9号楼总建筑面积41567平方米,B包1—3、10—11号楼总建筑面积33866平方米。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保修阶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变更内容:
变更前: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变更后: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5、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其他不变,特此变更。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迁安、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