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渔政大队执法艇及艇用挂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的更正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3-26 10: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 2015年3月18日发布的陆丰渔政大队执法艇及艇用挂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1501SZTCB01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招标公告及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现更正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组织机构,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为2015年4月9日14时00分,现更正为2015年4月14日14时00分。
3、本项目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5年4月2日。
4、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延期至2015年4月2日。
5、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现更正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东渔政总队陆丰大队
联系人:曾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23620871 电话:0660-8972798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