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溶江移民新村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XYGL2015-002SG)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工程预算经 灵川县财政局 审核,现予公布: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4604480.18元(其中:预算价4221995.99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2328.43 元,规费191012.69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163549.49 元,其他27463.20元),税金 159143.07 元)。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总价为4604480.18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且投标工程总造价低于预算总造价的95%作为入围条件, 投标人的投标总造价等于或高于预算总造价4604480.18×95%=4374256.17 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不予评审。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3 月26日
招标管理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