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屯渌村一队棚户区改造动迁工程补遗文件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屯渌村一队棚户区改造动迁工程补遗文件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3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3月27日
变更事项:
南宁市西乡塘区屯渌村一队棚户区改造动迁工程【招标编号:GS(4)2015005GNN】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第3项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中, “具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书”修改为“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招标公告第2项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的招标范围,及第四章《动迁拆除承包合同》一、工程概况的工程承包内容中的“对被拆迁户进行入户调查、采集户口、身份证、被拆迁构建筑物的产权等信息材料,编制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明细(汇总)表;宣传解释拆迁政策,做好被拆迁户动迁工作,配合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编制拆迁补偿安置款支付明细(汇总)表。组织被拆迁户搬迁,范围内的构建筑物整体拆除,场地清理、整平等内容”均修改为“对被拆迁户进行入户调查、采集户口、身份证、被拆迁构建筑物的产权等信息材料,编制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明细(汇总)表;宣传解释拆迁政策,做好被拆迁户工作,负责协调所有被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编制拆迁补偿安置款支付明细(汇总)表。组织被拆迁户搬迁,范围内的构建筑物整体拆除,场地清理、整平等内容”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8)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修改为“(8)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增加“(9)承诺书(按第五章格式)”;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中,增加“(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修改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承诺书 | 按第五章格式提供了承诺书 | ||
2.1.2 | 形式和响应性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
技术标 | 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36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评审部分: 70 分 商务标评审部分: 30 分 | |
2.2.2(1) | 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70分) | 企业及项目管理机构(20分) | 企业信誉(10分) | 取得屯渌村一队村民代表签名的推荐函并经屯渌村委盖章确认的得10分。 |
企业业绩(5分) | 近三年完成过5万平方米以上类似动迁工程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准备原件备查) |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3分) | 拟派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有完成过5万平方米以上类似动迁工程业绩的得3分(应提供能证明属该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否则,除提交合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能证明属该项目经理业绩的其它资料,并准备原件备查)。 | |||
其他主要人员(2分)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有符合项目要求的专职安全员,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在0-2分内给分。 | |||
动迁方案(30分) | 工作方案(30) | 优:20.1-30分,良:10.1-20分,一般:0-10分 优:有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且方案内容详实,进度计划合理,可操作性强,方案中有动迁房屋的户主、面积等相关基础数据,且数据准确详实。 良:有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且方案内容较详实,进度计划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方案中有动迁房屋的户主、面积等相关基础数据,且数据准确。 一般:有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方案内容简单,进度计划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方案中无动迁房屋的户主、面积等相关基础数据或数据不准确。 | ||
拆迁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主要施工方法 (8分)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根据优劣程度给分,满分8分。 |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7分) |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根据优劣程度给分,满分7分。 | |||
各种技术组织措施(5分) | 应有完整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等组织措,根据优劣程度给分,满分5分。 | |||
2.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低于其企业成本,资格审查合格,通过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总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总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总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总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总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 ||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满分30分分)
| 商务标评分标准 (1)评分时以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最高分3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分。 (2)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分。 | |||
投标人汇总得分 |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
”
7、第四章《动迁拆除承包合同》3.1动迁工期中,“总日历天数:100天,即从2015年1月 日至2015年4月 日;”修改为“总日历天数:100天,即从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具体按投标动迁方案中的动迁工程进度计划实施。”
8、第四章《动迁拆除承包合同》5.2 承包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加“1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按投标动迁方案中的动迁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动迁工作。”
9、第四章《动迁拆除承包合同》13.2承包人违约增加:“13.2.8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未能按投标动迁方案中的动迁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动迁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项目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内容中, “8、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书”修改为“8、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内容中,增加 “9、承诺书
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已知悉本工程的招标内容包含动迁及拆迁,具体包括对被拆迁户进行入户调查、采集户口、身份证、被拆迁构建筑物的产权等信息材料,编制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明细(汇总)表;宣传解释拆迁政策,做好被拆迁户工作,负责协调所有被拆迁户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编制拆迁补偿安置款支付明细(汇总)表。组织被拆迁户搬迁,范围内的构建筑物整体拆除,场地清理、整平等。我司承诺,如我司成为西乡塘区屯渌村一队棚户区改造动迁工程中标单位,我司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投标动迁方案中的动迁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动迁工作,否则我司同意发包人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项目的一切损失由我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1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标内容中,增加“(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3、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5年 2 月 11 日至2015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
14、本工程的截标、开标时间更改为2015年4月14日9时00分。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 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54-122号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旁
联 系 人: 韦工
电 话:0771—2236622
传 真:0771—223662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1-2851243
传 真:0771-2846035
招 标 人: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3月27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54-122号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旁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工0771—22366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工0771-285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