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食品抽样检测整体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委托,就其食品抽样检测整体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5年3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并于2015年3月17日发布更正公告;现发布二次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食品抽样检测整体外包服务
原招标项目编号:XCGZX2015-0032
原公告日期: 2015年3月10日
原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及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9页抽检内容中“4、中标人应在无锡区域内建立与资质匹配的检测实验室及拥有相关检测设备,如为无锡区域外(包含江阴、宜兴)的中标人,应在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无锡本地(不包含江阴、宜兴)建立与资质匹配的检测实验室及拥有相关检测设备。采购人在规定期限截止日前保留对其外调核查的权利。”的要求;
2、本项目的投标时间:由“2015年4月2日9:30至10:00截止”改为“2015年4月14日9:30至10:00截止”;开标时间:由“2015年4月2日10:00”改为“2015年4月14日10:00”;定标时间:由“2015年4月2日评标结束”改为“2015年4月14日评标结束”。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5年3月23日
三、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中心综合部,传真:0510-82704033,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炜、宿静雁
联系电话:0510-82722165
传真电话:0510-82722317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5楼
邮政编码:214121
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