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平南县大鹏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安设施工程[KLPNGG2015115]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平南县大鹏镇公租房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安设施工程[KLPNGG2015115]作出更改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
页码·条款 | 原条款要求内容: | ||||
1 | 原招标文件第2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 | 1、企业概况 (2)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合同估算价的五分之一的得2分,少于合同估算价的五分之一的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备注:应严格按照建筑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金,不得擅自抬高门槛】 | (2)大于或等于合同估算价的五分之一的得2分,小于合同估算价的五分之一的得0分。 | ||
7、财务状况(10分) (1)提供近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年得 3分【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2)具有2014年度1-10月份的财务预测且较全面的,得1分,不全面的得0~0.5分。此项满分1分。 | 提供近三个(2011、2012、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得 10分. | ||||
2 | 原招标文件第27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1.3响 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或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B1.13、B1.14、B1.15、B1.17、B1.18条款情况的。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 |
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B1.5条款情况。 | 工程预算书 | 工程预算书总报价应与“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中的“投标函报价”相一致,如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 ||
3 | 原招标文件第11页3.1.1商务标部分 |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4)工程预算书 | ||
4 | 截标、开标时间 | 原定截标、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现因上限控制价未评审完毕故将截标,开标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5 | 网络查询 | 本次更改通知除在平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布栏和今日平南网及平南建设网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
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人:吕先生、0775-7762352 联系人:黄小姐、0775-4563700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