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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大方县人民检察院选择大方县警示教育基地及大方县检察院“4+1”工程施工单位竞争性谈判成交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24 11: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购单位: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组织机构: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组织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公安局北楼。

采购项目名称:选择大方县警示教育基地及大方县检察院“4+1”工程施工单位。

采购编号:DFZC-2015-17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审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谈判小组:李春燕 张劲 张礼鹏 刘天君 康家明 丁昭雄 李进

确定成交日期:2015323日。

成交供应商:北京鼎越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叁万圆整(¥3130000.00元)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57-5223958。

报价供应商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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