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江监狱南屿监区周界高压电网采购项目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编号:FJGC-G-2015-FS002
2、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南屿监区周界高压电网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4、招标单位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
招标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591-22198073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6、修改内容如下:
6.1原招标文件第9页3.1资格标准,内容如下: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安全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以上许可证;
(6)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原招标文件第15页评标方法中商务部分,内容如下:
2.商务部分 (B满分=15分) | 2.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1)投标人成立年限:成立年限≤3年的不得分,在成立年限满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满分1分) | ||
1 | (2)根据投标人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以及银行资信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分之间打分。 | ||||
2 | (3)投标人提供2011年至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负债率小于50%的,每提供一份得0.5,满分2分。 | ||||
2.2项目经理资历 | 1 | (1)根据投标人拟担任项目经理具有初级及以上电力专业资格证书工程师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 |||
2 | (2)根据投标人拟担任项目经理周界高压电网建设经验年限的情况进行打分:经验年限<5年的不得分,5年≤经验年限<10年的得1分,10年≤经验年限的得2分。项目经理周界高压电网建设经验年限以签订日期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能够证明为该项目指定的项目经理。 | ||||
注:以上各项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楚造成无法核实的,均不给予加分。 | |||||
2.3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监狱系统内由投标人自身完成与周界高压电网实施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40万得0.5分,满分3分。(若合同若含其它系统集成,只计算周界高压电网部分金额)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 |||
2.4售后服务承诺 | 1 | (1)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的服务保障体系和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持续服务保障情况、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分之间打分。 | |||
2 | (2)维修保障: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业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投标人为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或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否则不得分。 | ||||
2 | (3)质保期: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0.5分,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未明确或承诺的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满2分) | ||||
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B=2.1+2.2+2.3+2.4 | |||||
现修改为
2.商务部分 (B满分=15分) | 2.1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 (1)投标人成立年限:成立年限≤3年的不得分,在成立年限满3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得1分。(满分1分) | ||
1 | (2)根据投标人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以及银行资信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分之间打分。 | ||||
2 | (3)投标人提供2011年至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负债率小于50%的,每提供一份得0.5,满分2分。 | ||||
1 | (4)投标人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安全防范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的得0.5分;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以上许可证的得0.5分。 | ||||
2.2项目经理资历 | 1 | (1)根据投标人拟担任项目经理具有初级及以上电力专业资格证书工程师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 |||
2 | (2)根据投标人拟担任项目经理周界高压电网建设经验年限的情况进行打分:经验年限<5年的不得分,5年≤经验年限<10年的得1分,10年≤经验年限的得2分。项目经理周界高压电网建设经验年限以签订日期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能够证明为该项目指定的项目经理。 | ||||
注:以上各项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楚造成无法核实的,均不给予加分。 | |||||
2.3业绩 | 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监狱系统内由投标人自身完成与周界高压电网实施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40万得0.5分,满分2分。(若合同若含其它系统集成,只计算周界高压电网部分金额)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招标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 |||
| | 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合同文本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 | |||
2.4售后服务承诺 | 1 | (1)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的服务保障体系和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持续服务保障情况、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并在0~1分之间打分。 | |||
2 | (3)维修保障: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业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投标人为福建省内注册企业或在福建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否则不得分。 | ||||
2 | (3)质保期: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0.5分,投标文件中质保期未明确或承诺的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满2分) | ||||
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为:B=2.1+2.2+2.3+2.4 | |||||
7、原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8、原现场勘察时间为
9、原投标截止时间为
10、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修改日期:
1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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